信訪工作條例 十 問 2022年2月25日,國務院發(fā)布了新的《信訪工作條例》,2022年5月1日將正式施行。為貫徹落實《信訪工作條例》,最高人民法院印發(fā)《關于加強新時代人民法院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》,對加強新時代涉訴信訪工作總體要求以及完善系統(tǒng)化涉訴信訪源頭預防機制、立體化涉訴信訪受理機制、實質(zhì)化涉訴信訪化解機制、精準化涉訴信訪依法處置機制、智能化涉訴信訪管理機制提出具體要求,明確了新時代人民法院涉訴信訪工作應當堅持的基本原則。 Q1:新的信訪工作條例適用哪些部門? 信訪工作條例已明確適用各級黨的機關、人大機關、行政機關、政協(xié)機關、監(jiān)察機關、審判機關、檢察機關以及群團組織、國有企事業(yè)單位等。 Q2:信訪功能的角色定位是什么? 信訪工作條例強調(diào)了信訪工作的政治屬性,明確信訪工作是黨的群眾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,就是為了傾聽群眾呼聲、關心群眾疾苦,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。 Q3:信訪工作的原則是什么?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、堅持落實信訪工作責任、堅持依法按政策解決問題、堅持源頭化解矛盾。 Q4:信訪的形式有哪些?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采用信息網(wǎng)絡、書信、電話、傳真、走訪的形式,提出建議、意見或者投訴請求。 Q5:涉法涉訴問題能否通過信訪解決? 信訪工作條例明確信訪事項分類處理,訴訪分離,將涉及民事、行政、刑事等訴訟權利救濟的信訪事項從普通信訪體制中分離出來,由有關政法部門按照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程序處理。 Q6:信訪人走訪的要求是什么? 信訪人走訪應當?shù)接袡嗵幚淼谋炯壔蛏弦患墮C關、單位設立或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,多人對共同信訪事項走訪的,應當推選代表,代表人數(shù)不得超過5人。 Q7:信訪人提出的建議會被采納嗎? 信訪人提出的建議,經(jīng)相關單位、機關研究論證,對科學合理、具有現(xiàn)實性可行性的,應當采納或者部分采納,對國民經(jīng)濟和社會發(fā)展或者對改進工作以及保護社會公共利益有貢獻的,應當按照有關規(guī)定給予獎勵。 Q8:信訪人檢舉控告他人后,被檢舉、控告人會知曉嗎? 對檢舉控告類事項,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及有權處理的機關單位不得將信訪人檢舉、揭發(fā)材料以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檢舉、揭發(fā)的人員或者單位。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。 Q9:信訪人信訪不得有哪些行為? 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實,不得誣告、陷害他人;在機關、單位辦公場所周圍、公共場所非法聚集,圍堵、沖擊機關、單位,攔截公務車輛,或者堵塞、阻斷交通;攜帶危險物品、管制器具;侮辱、毆打、威脅機關、單位工作人員,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,或者毀壞財物;在信訪接待場所滯留、滋事,或者將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棄留在信訪接待場所;煽動、串聯(lián)、脅迫、以財物誘使、幕后操縱他人信訪,或者以信訪為名借機斂財;其他擾亂公共秩序、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的行為。實施上述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 Q10:信訪工作如何監(jiān)督和追責? 信訪考核將是領導干部考評的重要參考;推諉敷衍拖延或不按規(guī)定辦理信訪事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規(guī)依紀依法嚴肅處理;對信訪人態(tài)度惡劣、打擊報復信訪人等違規(guī)違紀違法情形造成嚴重后果的,將嚴肅處理;對前述超越、濫用職權,不作為,違反法定程序侵害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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